有的,環保署於94年12月30日公告「室內空氣品質(IAQ,Indoor Air Quality)建議值(如下表),該建議值內容包括二氧化碳(CO2)、一氧化碳(CO)、甲醛(HCHO)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、細菌(Bacteria)、真菌(Fungi)、粒徑小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(PM10)、粒徑小於2.5微米之懸浮微粒(PM2.5)、臭氧(O3)及溫度等共10項,並根據民眾聚會特性分2類場所適用不同寬嚴程度數值,第1類係對於室內空氣品質有特別需求場所採用較嚴格數值,第2類則係指一般大眾聚集之公共場所及辦公大樓。